各分院、各部门:
东阳市正在积极推进“五城同创“创建工作,近日,市领导李宝春、蒋令树一行来院检查、指导相关工作,提出”学院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建建工作,要继续深化、细化相关工作,要在创建活动中树榜样“。
学院作为市区唯一的一所高校,是上级部门的重点检查单位。要求各分院、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落实、落细,开展对标检查、整改,相关工作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点位要求(广厦学院)
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点位要求
十九、大专院校
1.创建范围
建成区全部大专院校(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创建标准
(1)运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宣传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内容;师生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显著位置(教学楼、行政楼、宿舍楼、食堂等)和每个教室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参考《关于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氛围的通知》(东市宣〔2018〕17号)。(院办负责电子显示屏;宣传部、分院及相关部门负责各自的橱窗展板;各分院负责统计教室需补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报宣传部制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宣传部负责;各分院及部门组织师生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2)学校有宣传栏定期刊登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心理教育辅导等内容信息,做到每季度更新一次,并提供本年度的宣传内容记录。(宣传部负责)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相应的宣传教育记录和总结性材料,学校师生无违法行为。(学生处、宣传部、保卫处负责)
(4)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常态化,志愿者服务队伍有组织、有典型、有品牌,在教育系统起先锋引领作用。(学生处、各分院负责)
(5)有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院办负责)
(6)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无不文明现象和行为;有禁烟标识;校内车辆按要求停放;教室、办公室文化氛围浓郁;食堂在显著位置和餐桌上设有文明就餐温馨提示牌,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后勤处牵头校园环境整,各分院及部门共同参与;后勤处负责禁烟标识设置、食堂管理;学生处牵头学生不文明现象和行为管理,各分院共同参与;保卫处负责校内车辆管理;各分院及部分负责教室、办公室文化氛围营造。)
(7)学生仪容仪表整洁得体,能够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教师备课扎实,无无故迟到早退、上课接打电话、酒后上课等现象。(学生处、教务处牵头,各分院参与。)
(8)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有固定的场所和明显的标志,配备专职教师,利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有具体的工作制度,每学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不少于 4次,有活动记录。(学生处负责)
(9)学校网络教室有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和设施;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公益性上网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信息中心牵头,信控学院、图书馆参与)
(10)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损坏、破损现象;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被违规占用现象。(后勤处负责)
(11)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无障碍设施完善。(保卫处负责)
(12)在学校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宣传部负责)
(1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范围浓厚,成效明显。(各分院、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