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使学生更好地明确学习目标,树立良好学风,不断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英语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加强《高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职英语》课程的学业评价改革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改革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以证代考
(一)修订课程标准
1. 开课部门组织修订《高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职英语》两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将以证代考列入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学生所考取的证书与课程学业成绩对照标准(详见附件1),如学生获得多本证书,应以最高级别证书为准。
2.课程分两学期开设的,统一在前一学期开设时实施以证代考,后一学期开设时按一般课程组织课程考核。
(二)改革考试组织
1.《高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职英语》两门课程统一在第四学期末(一般在大二离校前)由教务处组织终结性考试。学生在第四学期仍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应参加相应课程的终结性考试。
2.任课教师加强平时成绩登记、整理、存档工作,学期结束后统一交教研室存档。
3.学生成绩在第四学期结束时输入教务系统(具体录入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获得相应证书的学生课程总评成绩按照《课程考核成绩与考证成绩对应标准》执行;未获得相应证书的学生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按比例评定(一般为及格)。
二、课程不及格处理办法
1.未获得相应证书,且经课程终结性考试后课程总评成绩仍不及格的,应参加第六学期初组织的课程补考。如果课程终结性考试后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但第五学期获得相应证书的,不用参加第六学期组织的课程补考。
2.如果第六学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按照学校《必修课重修管理(试行)》应在第六学期进行重修。重修期间如获得相应证书的,课程视为通过。
三、其他
1.本通知从2018级、S19级开始执行。
2.各分院加强宣传,将改革内容融入新生始业教育。
3.各课程组、任课教师加强政策落实,在新生第一次课内加强教育及政策解读。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19日
附件
等级考试证书与课程学业成绩对照标准
课程 |
等级考试类别 |
成绩 |
总评成绩 |
《高职计算机应用基础》 |
浙江省计算机一级Windows |
合格 |
中等(75) |
浙江省计算机一级Windows |
优秀 |
良好(85) |
|
浙江省计算机二级办公软件高级应用技术 |
合格 |
优秀(95) |
|
浙江省计算机二级办公软件高级应用技术 |
优秀 |
优秀(95) |
|
更高级别的考证 |
通过 |
优秀(95) |
|
《高职英语》 |
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 |
通过 |
中等(75) |
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通过 |
良好(85) |
|
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 |
通过 |
良好(85) |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
≥425 |
优秀(95) |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
≥425 |
优秀(95) |
|
其它更高级别的考证 |
通过 |
优秀(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