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停放,学院已向各分院和部门印发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请大家遵照执行,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
一、主要停车区域
1.餐厅、超市、公寓等生活区
(1)非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各充电站、十五号公寓地下车库、第五餐厅北侧、十号公寓北面车棚等区域,学生自行车可停放在各公寓指定停放区域。
(2)机动车在各道路指定停车区域内停放。
2.综合楼至南大门区域
(1)非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综合楼西侧、图书馆两侧充电站、信控与经外学院充电站。
(2)机动车在综合楼至建工路段停车区域和南大门警务室停车区域停放。
3.建工学院至第三实训楼教学区域
(1)非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建工与艺术学院门口指定停放区域和充电站。
(2)机动车在建工学院至第三实训楼的停车位内停放。
二、违规停放处理
1.非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违规停放,保卫处将对车辆锁扣,并罚款10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
2.机动车违规停放,保卫处将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教职工车辆一年内违停三次或在禁停标志区域内违停一次罚款100元;后勤服务单位车辆一年内违停三次或在禁停标志区域内违停一次,将禁止该车驶入校园。
保卫处 后勤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