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互联网群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院、各部门要督促所属人员,认真学习《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规定》的相关内容,严禁发布:(1)政治敏感话题;(2)涉黄、涉毒、涉爆信息;(3)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4)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5)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
2.各分院、各部门要教育所属人员,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对创建的各类群组进行清理,及时删除无关群组;对无法起到监管责任的群组,及时转让群(组)主。各类群(组)主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并监督所属成员共同遵守。
3.各分院和学工线要教育引导学生,指导学生加强对各类互联网群组的管理,杜绝管理漏洞。
4.全院师生要文明上网,争做文明“群(组)员”。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时,要及时向分院或部门领导反映,也可直接向学院纪检室反映(联系人:施从超;联系电话:86668895,13750999366;邮箱:42282554@QQ.com)。
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