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寓各住户:
近日,2号教师公寓2单元电梯,发生多次人为关停事故,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给各住户上下带来不便。为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教师公寓电梯系特种设备,事关人员生命安全,非电梯持证操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电梯控制间,不得随意开启控制箱。
2. 教师公寓电梯系公共设施,各住户应自觉爱护。教职工要加强对家属或住户的教育,确保公用实施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3.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操作控制系统造成电梯故障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学院教职工及家属违反的,一律对教职工作违纪处理;
(2)其他住户违反的,禁止在该公寓居住;
(3)如有损坏,违反者承担教师公寓的电梯维保费用。
上述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实施,望互相转告并遵照执行。
学院后勤处 学院保卫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