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全体教职工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提倡文明行车,礼让行人。
2、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
3、人流密集期间(如早上学生准备上课期间),车辆须礼让行人,随人流行进,注意避让学生,不得强行超越行人,禁鸣喇叭。
4、外来车辆(包括学生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因后勤服务需要进入校园的货车,要避开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时段,并按规定从学院西大门出入。
5、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6、学校有重大活动时,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并停放在临时指定区域。
7、校园内安全、文明行车的督查工作由保卫处负责。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