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规范各类活动广告费用的支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分院活动由分院自行处理。
2.部门活动涉及广告费用的,活动申请时必须附《广告费用审批表》,填表前请到党办董凌丹处进行项目审核、备份。未备份的广告费用部门自行处理。项目安装完成后,请活动负责人验收签字。
3.分院承办总院活动涉及广告费用的,请参照上述第2条执行。
4.《广告费用审批表》内网通知栏、院办群内可下载。
5.联系电话:86668871 QQ:843464281 董凌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