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推动学院竞技运动发展,全面检阅我院师生田径竞技水平,经学院决定于2015年10月21至23日,在学院田径场举办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场仪式及排舞比赛评比
(一)时间地点:2015年10月21日上午,学院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各分院排舞表演队和运动员代表队(运动员代表队不参加排舞表演)。
(三)评比要求:各分院服装统一,行进队形整齐(成8路纵队行进),在指定位置进行排舞表演。
(四)奖励办法:根据各分院代表队的表演成绩评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两名进行奖励。
(五)分院入场顺序由组委会统一编排。
二、田径比赛内容
(一)时间地点:2015年10月21至23日,学院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全院各班级及各工会教职工。
(三)报名资格:
1、凡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并参加了人身意外保险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
2、每人限报2个单项(接力赛除外),每个单项每班男女限报1人(铅球、跳高项目必须有基础),如果多报或错报由军体部随机删除或者指定。
3、比赛分组:
甲组:14年级、W11木雕、W12/13木雕混合班,共77个班级。
乙组:15及S15年级,共80个班级。
4、比赛项目:
(1)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2)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3)教职工项目:男、女“赶小猪”4×20米接力(45周岁以上);男、女4×100米接力。
5、记分及奖励:
(1)在比赛中符合竞赛规则条件,创造成绩给予承认。
(2)各组别单项成绩取前八名进行积分,前八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如该项目不足8人取报名人数减二,不足3人取消该项目。
(3)团体总分按个人单项成绩累计,接力赛按双倍分累计;个人单项成绩取前八名,分别以9、7、6、5、4、3、2、1给以记分;破记录加与名次分相等分数。团体分设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分三个奖项,每组别取前8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报名事项
请各班于2015年10月9日前必须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一律不予编排,一切后果由各班级自行负责。
四、相关事项
(一)各分院、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师生做好比赛报名及参赛工作,密切配合军体部做好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二)运动会所有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三)相关咨询服务联系方法:
张新军 军体部田径场(南侧)8991(办公电话)、661984(短号)
俞 磊 军体部田径场(南侧)8990(办公电话)、662002(短号)
广厦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