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广学【2014】113号文件的规定,现对我院52位今年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若对下列同志申报资格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人事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人保密。
学院受理部门:学院人事处719室
联系电话:86668806
电子邮件:444538912@qq.com
附件:《2014年广厦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