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新生落实户口的通知 来源: 作者: 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4-09-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分院: 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请班主任统一收齐,交由分院学工办相关负责人。户口落实时间为9月22日——10月20日,行政服务中心规定逾期不可办理,特此通知。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发证日期、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86668913 备注:请各分院及时通知并落实到各班主任,并由分院汇总转交保卫处统一 办理。逾期不交的,分院自行办理。 保卫处 2014年9月11日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