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改善东阳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配合东阳市环卫工作,我院对垃圾倾倒(堆放)场地进行了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1月15日起,停用原井式垃圾箱,校园内所有生活垃圾均要倾倒(堆放)到压缩式移动垃圾箱内。
二、压缩式移动垃圾箱内仅限倾倒生活垃圾,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第一至五食堂产生的煤渣,必须等彻底降温后方可倒入。
三、垃圾倾倒(堆放)时间:
1、上午8:30——9:30,
2、下午1:30——2:30,3:30——4:30,
3、晚上6:30——7:30。
除以上规定的4个时间段,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往压缩式移动垃圾箱倾倒(堆放)垃圾。
四、学院指定专人,对压缩式移动垃圾箱的垃圾进行定时压缩操作,垃圾倾倒(堆放)人员应服从管理,配合操作员工作。
希互相转告,遵照执行。
学院后勤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