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新生落实户口的通知 来源: 作者: 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3-09-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分院: 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请班主任统一收齐,交由分院学工办相关负责人。户口落实时间为9月23日——10月23日,逾期不可办理(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特此通知。 1、户口迁移证 2、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3、二元工本费 4、学生本人身份证发证日期,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86668913 备注:请各分院及时通知并落实到班主任,并由分院汇总转交保卫处统一办理。 保卫处 2013年9月16日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