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分院、各部门: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1日(周一)至4月6日(周六),共六天。 2.其他时间安排:3月30日(周六)、31日(周日),4月7日(周日),正常上班。 3.请各分院、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好假日值班工作。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