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集资房购买者名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10-1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根据报名者学历、职称、校龄、籍贯、近三年考核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以下8名教职工具有本次集资房购买资格: 楼丹、吴凤琴、张新军、朱文娟、许小火、包尕娃、姜祖鹏(特殊人才引进)、王梓豪(家庭特殊困难照顾) 请以上人员,于2012年10月11日下午3:30到综合楼712,办理选房、交款、签订购房合同事宜。 学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