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老师的教学需求,教职工借书做以下调整:
1.教职工的借书量由10册增加到15册,借阅期限由60天延长到90天,在借阅期内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90天,续借可通过校园网登陆图书馆主页进行,初次登陆账号密码均为借书证上的条码号,也可到图书馆流通台办理续借。
2.原来精品课程老师借书期限无限制的规定予以取消,不再享受超期免罚的规定。
3.为促进图书流通,师生所借图书不论超期时间多长,在今年4月份还书超期罚款都予以免除。对于长期超期不还的图书(超期过1年),图书馆将在年终作丢失处理,届时将做全面清理。
望老师予以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