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电传【2008】46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和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开始组织各分院进行省级教坛新秀推荐工作。参评省级教坛新秀的教师须在教学一线工作,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坚持连续3年以上(含3年)承担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教学任务,且近3年每年主讲全日制专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其它条件参照《高等学校第二届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网址: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8-04-10/news20080410163728.html。各分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