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1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工作阶段和程序
根据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规定,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2011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2.网上申报程序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如果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阅读“申请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浙江省)和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确认点为申请人所在高等学校,且只接受该高等学校的申请人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阅读网报注意事项;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个人简历信息至少须填二条,起、止时间的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11-01-01)。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须是近期免冠正面.jpg格式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可以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或“提交注册信息”的操作。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时,必须填写完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申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登录密码后才可保存。“保存注册信息”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以备申请人在后面的时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填写完整,此条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如果提交注册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3)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申请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登录成功后,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在详细信息页面中进行申请信息修改,修改后点击“修改”按钮。
申请人登陆密码遗忘的,向所选择的确认点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确认点审核后报我中心进行处置。(请千万不要忘记自己的登陆密码!!!)
(4)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可以查看个人教师资格申请各时间段的状态。
(5)查看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申请人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以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的详细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后点击“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打印出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6)表册打印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页面设置后,点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是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并填写,到相关思想品德鉴定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至4月29日。
2.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全材料的,不能在本次通过认定。
二、认定工作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同时递交正本和影印件的材料,正本审核后退返申请人)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
6.《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7.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9. 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
10.申请人的人事聘用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11.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二)材料递交、上报要求
1.除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国外取得学历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如只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按“申请材料不全”进行处理。
2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外)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或者提交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成绩册上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考试合格成绩。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递交材料时未能出具证明或成绩册原件及影印件的,按“申请材料不全”进行处理。
3.《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能力测试课程”栏必须填写,能力测试课程须是高等教育课程。
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
认定工作中的其他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吴珊珊(电话:86668875)。QQ群:144869587(申报老师请务必加群,谢谢!)
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