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能源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现决定推行实施“导师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制简介
导师制是我院根据学生在专科、本科学习阶段的成长需求,结合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学生的学业规划,进行的个性化指导与帮助。通过导师的指导,帮助学生全面提升学术水平、创新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导师选聘时间及学生选拔程序
(1)导师选聘:导师的选聘工作将在每年3月起开始,导师将根据条件填写《环境能源学院导师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一:环境能源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稿),学院根据导师的条件和教学科研经验进行遴选。
(2)学生报名:学生可根据导师情况表(详见附件二:环境能源学院导师情况),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学科竞赛等内容,结合自身专业方向和学业兴趣填写《环境能源学院导师制学生报名表》(附件三:环境能源学院导师制学生报名表(2025)),并提交给学院。
(3)双向选择:导师与学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最终导师名单,每位导师负责指导不超过6名学生。
三、导师职责
导师将通过定期与学生面谈、指导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提升学业成绩、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此外,导师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四、导师制的管理与考核
学院将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导师工作进行指导与评价。每年12月,学院将组织导师制经验交流总结,并评选年度优秀导师及优秀导师制学生。同时,导师的考核结果将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学生的表现将影响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评选。
五、注意事项
学生应主动向导师汇报学习情况,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活动,争取成为科研助手。
如学生未能积极参与导师制活动,导师可向学院申请解除导师关系。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细节将根据学院后续安排逐步实施。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积极参与导师制活动,充分发挥导师制在学业与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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