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建法治新篇章:浙江广厦大学与东阳市人民法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11月19日下午,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与东阳市人民法院合作签约揭牌仪式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在东阳法院四楼党组会议室顺利举行。此次活动旨在增强东阳市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力量,提升浙江广厦大学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共同为社会、行业、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法治人才。同时,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进一步拉近司法机关与公众的距离。
浙江广厦大学奚建华教授、党委副书记杜新阳、副校长孙丽雅、人文学院院长潘洪林,东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振强、综合办公室主任何秧以及浙江广厦大学人文学院师生代表和东阳市人民法院的干警共同出席并见证这一重要时刻。仪式由东阳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何秧主持。
奚建华教授在致辞中感谢东阳市人民法院提供的宝贵实践平台。他表示,学校特别是人文学院,始终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司法实务部门的紧密合作至关重要。此次签约揭牌将为在校学生提供宝贵的实习实践机会,为教师开展实证研究搭建桥梁,有力推动社会工作教育的改革与创新。他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打造院校合作的典范,取得丰硕的合作成果。
冯少华代表法院对浙江广厦大学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在致辞中指出,人民法院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高校是人才培养和理论创新的高地。此次与浙江广厦大学的合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动司法实践与社会工作教育良性互动的具体举措。他期待通过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法治建设注入新活力。
仪式上,浙江广厦大学奚建华教授与东阳市人民法院冯少华院长共同为“浙江广厦大学人文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东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马振强和浙江广厦大学副校长孙丽雅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学生实习实训、挂职锻炼、实务讲座、课题联合攻关、法治宣传教育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和讲解下,浙江广厦大学的师生代表及与会领导前往社会治理中心观摩调解活动。
此次浙江广厦大学与东阳市人民法院的成功签约及公众开放日的顺利举办,是司法审判机关主动对接高等教育、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法院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新起点,不断探索院校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共同为培养卓越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